时间:03-06 来源:方得网 作者:小甜心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月28日,市科委对《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共十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新能源汽车定义
《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体现“三个转变”,坚持“三个不变”,实行“三个鼓励”
(一)体现“三个转变”
发展阶段转变,率先进入成长期。截至2017年底,本市纯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17.1万辆,纯电动汽车保有量全国第一。
新能源汽车市场接受度大幅增高。2017年新增新能源车辆上牌6.6万辆,占比超过年更新及新增车辆的10%。2018年度新增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已配置完毕,仍有超过15万人在轮候配置。
在京销售新能源汽车性价比快速提升,企业服务日益规范,主流车型的续驶里程提高到现在350公里以上。
发展动力转变,由政策推动向市场主导转变。改变事前备案管理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在京销售新能源汽车从产品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一致性抽检和评估。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以市场为主导。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配电网布局,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
形成市场约束调节机制,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违背承诺、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及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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